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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问题标题: | 我介绍的这家公司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|
| 问题详细信息: |
简单介绍:<BR>1.2005年6月,美国喜多(国际)控股集团北京代表处约我去北京谈合作事宜,我的无形资产(白泥回收方法及用于该方法的直立升降式煅烧窑发明专利)需要评估后才能确定比例。走了几家但所需评估费都在5万元以上,高得8-9万元在确定评估单位时对方建议最好找他们总部认可的评估单位。指定单位才认可我有些怀疑,但是考虑评估费也是最低的了,所以决定在北京东鹏资产评估事务所作的评估,费用5万元。既然决定作评估又涉及到5万元的费用,这时我们提到,评估可以做,我们提出签署合作意向,有合作意向才有评估的必要。对方拿出了已做好的合作意向书,费用由甲方承担。我们提出这笔费用应该共同承担,最后改为由甲方垫付。最后评估额度为1256.53万元人民币(当时他们看了看说最起码值4-5千万元人民币)。<BR> 2.需要完善商业计划书;我在天津用了九天的时间基本完成,可以说不十分专业,但对方没有提出异议。八月下旬对方电话通知在2005年厦门投洽会上签订正式合作协议,当时对方出具有邀请函、费用清单(包括会务费、交通费、餐饮费、资料费、翻译费等)、投洽会赞助单位会议安排(根本就不是赞助单位,但是资料留存)所有费用12600元人民币/人。(有收据)。但是去厦门之前就感觉到不对劲,因为据9月8日还有3天时间了,尚未接到具体出发时间和班机或车次的通知,电话一问才知道由自己按排,也就是费用自己负责了。12600元也已经交了,没办法为了签约也要去。<BR>3.他们召集了较多的项目方,分散在多个酒店,他们支付了两天的住宿费。第2天在他们住的另一个酒店,分散(岔开时间)逐一签订所谓的正式协议。基本都是双方同意设立筹备处(具体时间对方不同意注明)去的人都感觉被骗了只知道有个吉林、和长沙的,另一个长沙的不熟悉)<BR>4.签定了正式协议后不久,他们要求付作商业计划书费用1万美金,到这一步了可能还上当吗,也不可能再付一万美金了。所以再也没有了消息。商业计划书和资产评估报告仍在他们代表处,前几天打电话,他们还在原地址;美国喜多(国际)金融控股集团北京代表处 <BR>徐东海(徐星凯)<BR>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2座19-12B<BR>电话:65058663<BR>邮编:100086 <BR>2006.12.16在网上查的<BR>结果是都被骗了。评估事务所也是他们一伙的。我如何办,多多赐教!<BR>李秉元<BR>电话0470-6885036 13604704507<BR>Email:libingyuan808@163.com |
| 留言者姓名: | 李秉元 |
| 留言者EMAIL: | libingyuan808@163.com |
| 问题提出时间: | 2006-12-23 11:36: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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