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于5月3日从广州发一批货(约15公斤货值1.5万元)到北京,6号到京后在快递公司的站点丢失。快递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丢失的原因及赔偿,我可以上诉该快递公司吗?请问是该在发货地上诉还是在丢失地上诉呢?请明确告知,谢谢!